04 / 查核筆記資料查核
「現任」不等於「爭取連任」:一份名冊為何要拆開核對?
在 10 月 30 日的代表名冊核對中,本站確認 135 筆現任代表紀錄對應到其他職位的參選資料。把這些人全標成「連任」,會混淆現任身分與參選職務。
這次以內政部 2,043 筆現任鄉鎮市民代表紀錄,交叉比對本站候選名單。依姓名、縣市、鄉鎮及議員選區涵蓋範圍,確認 1,632 筆原職參選、135 筆參選其他職位,合計 1,767 筆可套用標記。
其餘 276 筆未自動標記。這個數字包含找不到可確認對應或仍有疑義的紀錄,不能直接讀成「未參選」,也不是官方名冊錯誤率。相同姓名同時出現在不同地區時,亦不會只憑名字合併。
因此本站把兩個欄位分開:原職參選標示「現任・爭取連任」,參選其他職位則標示「現任轉職」,並附上當時官方職務。這是 10 月 30 日核對快照的整理,並非 11 月 4 日重新確認全部現職狀態。
2,043筆官方現任代表紀錄
- 原職參選 1,632
- 參選其他職位 135
- 未自動標記 276
